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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律师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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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原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如何正确适用? 日期:2017-08-21 22:47:42 点击:238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届满之前,因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不可预见、不能克服、无法避免的变化,致使合同履行艰难或不必要,若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导致双方利益均衡根本改变,基于公平原则允许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一项法律制度。 适...

  • 土地流转合同中如何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日期:2017-08-18 09:20:01 点击:164 作者:南京房地产律师

    1.对于当事人签订的转包土地合同中如约定转包期较短,土地面积较少的一般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处理。要告知当事人不是双方当事人主观的过错,而是政策调整使一方受到...

  • 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效力如 日期:2017-08-17 09:39:22 点击:298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的规定,承包方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不允许不同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我们认为,这一规定不尽合理。对于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 未经登记的互换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7-08-16 08:54:17 点击:186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条规定是对土地承...

  • “一地数包”产生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7-08-14 13:44:30 点击:139 作者:南京房地产律师

    家庭承包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据公平优先原则进行的土地承包方式,体现着强烈的基本生活保障特色。 《农村土地承包法》虽在整体上将其他方式承包归人债的领域,但在具体权利内容和保护方法上也有一些差异。从该法第49条规定来看,对于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

  • 家庭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日期:2017-07-13 21:33:16 点击:195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期间,某个农户成员死亡,但该农户仍然存在的,则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就没有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由该农户享有。如果农户成员(即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和程序是什么? 日期:2017-07-12 20:05:14 点击:236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基本形式应当包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涉及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取得使用权。就流转程序而言,应当设置两项主要程序:一是初次流转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

  • 房产律师解答:土地转包后被征收,谁是被征地农户?: 日期:2017-07-12 20:04:07 点击:128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的被征地农户,应当综合考虑该承包地的现实耕种情况。因承包土地被征收,接受转包土地一的方当事人其耕种权利也归于消灭,故其应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纠纷的应当如 日期:2017-07-12 20:01:51 点击:189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然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相同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是,这种优先权并非没有限制,在合同期限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也不能再享有优先权。在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土...

  • 房产律师解答:“一地数包”产生的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7-07-12 19:58:41 点击:87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同一土地上签订数个承包合同,既没有依法登记,也无法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如何确定土地承包权的次序,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观点。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应当由依承包合同合法占有并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权。但在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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