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房产开发
姬传生律师介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产开发

房产开发

当前栏目:房产开发, 房产开发栏目提供权威南京房产开发律师咨询服务,南京房产律师网是南京知名的房产律师咨询网站,在这里可以你找到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提供房产开发政策法律咨询.

  • 商品房预约的分类 作者:南京房产网 日期:2018-08-20 18:17:03 来源: 阅读:264 次

    商品房预约的法律效力...

  • 南京房产律师解析: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7-12-14 10:46:46 来源: 阅读:215 次

    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知道聘请专业法律人士为自己服务,可以避免法律风险,提升房产开发程序的合规性和顺畅度。南京房产律师作为一名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资深律师,经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并举办各类讲座,普及房...

  • 开发商擅自改建地下室应承担责任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2-08 21:37:08 来源: 阅读:341 次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没有,开发商在把房屋及商品房建设完成交付给业主之后,经常会在地下室进行一定的建设施工和改造,将地下室改为格子间,对外出租牟利,供人居住或开办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呢?这个问题是业主经常会...

  • 南京房产律师:土地“招拍挂”流程解析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1-30 10:01:09 来源: 阅读:208 次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和相关的部门规章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特别是对经营性用地的出让,一般必须使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这就是所谓的招拍挂。南京房地产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为大量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专业咨询,其...

  • 房产律师提供哪些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1-22 08:17:59 来源: 阅读:244 次

    非诉讼专业房产律师全程提供哪些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许多开发商聘请专业律师对项目,从立项、论证、开工到销售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法律服务。南京房产律师多年来为多个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房产项目咨询服务,受到业内的广泛好评。...

  • 房产律师为房产项目创意阶段提供哪些服务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1-20 10:02:36 来源: 阅读:242 次

    南京房地产律师长期以来为各类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咨询服务,并在这种长期执业的过程中,逐渐对房地产律师所应该具备的素质和技能具有深入的理解。房产律师的素质和能力首先体现在房地产开发的创意阶段,现将该阶段律师所应当具备的素质和提供的服务简...

  • 南京房产律师解读:房地产项目股权收购模式风险防范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1-20 10:01:31 来源: 阅读:200 次

    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模式,主要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两种模式,其中股权收购,是一种这样的模式,由收购方购买其持有该房地产项目的公司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从而通过持有股权所产生的影响力间接持有房地产项目。它和资产收购模式不同,资产收购模式是直接...

  • 南京房产律师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7-11-08 15:28:09 来源: 阅读:127 次

    在我国这些年来,住房价格不断上涨,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许多企业想要加入这一波房地产开发的热潮之中,获取不菲的收益。在南京房产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有许多企业向我咨询房地产开发流程的问题。南京房产律师都会告诉他们,除了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之外,第...

  • 开发商如何避免逾期交房风险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10-25 17:32:39 来源: 阅读:163 次

    开发商如何避免逾期交房风险...

  • 没有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签订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9-22 12:59:10 来源: 阅读:200 次

    物权的设立离不开权利的取得方式。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法律对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已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对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尽管如此,通过无...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