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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律师: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迁户口纠纷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11-22 08:20:09    当前栏目:二手房知识    来源:    阅读: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为户口纠纷闹出矛盾的为数不少,很多人购买房屋的时候往往忽视户口如期迁出和迁入的问题,但是户口的迁入和迁出极为重要:一来,很多人购买房屋的目的是为了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或者在本市落户的问题,如果原房主及其家人的户口不及时迁出,则无法达成购房的目的;其次,如果原房主及家人的户口不及时迁出,则二手房再次转卖的时候,将会导致新的购房者无法迁入户口,影响交易。南京二手房房产律师所承办的多起案件中,曾出现过原房主拒不将自身及其家人的户口及时迁出,或者以各种借口拖延迁出,其原因可能是想索取更多款项或者取消购房合同,也可能是出于其他的个人目的。令人失望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几乎不受理以强制迁出户口为诉讼请求的案件,买方几乎也很少有其他手段将原房主的户口强制迁出。在目前此类问题的事后处理缺乏完善的司法手段的时候,避免问题的发生,就显得十分必要。那么如何避免户口问题影响购房者的合理合法权益呢?
对此问题,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建议如下:
首先,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应当要求中介就所购买的房产内的户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确定原房主将其自身和家人户口迁出的时间,如其不能按期迁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除了用违约金和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对卖方进行约束之外,可以用预留的合同尾作为即时迁户的保证金,如其不能及时迁户,则拒绝向其支付尾款,这种方法也可以对卖方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
第三,要防止卖方只有一处房屋,在出售后无法及时将户口迁往他处的情况。如卖方承诺及时将户口迁往自己或其家人拥有的其他房屋的,应要求卖方出具其他房屋的房产证以证明;如卖方计划在出售房屋后,另行购买其他房屋,并将户口迁入其他房屋的,应要求其出示其拟购买的房屋的购房协议,对于尚未签订其他房屋购房协议,或者所购买的房屋是期房,短期内无法交付并迁入户口的,应谨慎购买,避免出现户口迁入迁出纠纷。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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