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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姬传生律师介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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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栏目主要解读南京房屋买卖合同(一手房即商品房)双方权利义务,为商品房买卖交易人提供购房合同律师咨询,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尤其针对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进行分析,专业房产律师提供南京购房合同范本,以便保障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顺利实现.

  • 房屋价款纠纷与质量异议如何处理?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30 14:10:25 来源: 阅读:202 次

    在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在依合同各自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亦须各自承担一系列法律直接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以确保合同目的的最终实现。就出卖人而言,其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主要可分为两种: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

  • 在商品房质量存在何种瑕疵时,购房者可以拒收房屋?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30 14:06:05 来源: 阅读:122 次

    房屋验收...

  • 房屋买卖中的户口纠纷如何处理? 作者: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8 17:58:02 来源: 阅读:177 次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口的,无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是否作出了约定,均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违反迁出户口的合同义务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 如何认识已购经济适用房再次买卖的效力?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8 17:55:43 来源: 阅读:122 次

    如何认识已购经济适用房再次买卖的效力? ...

  • 虚构事实套取银行贷款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行为的效力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8 17:52:25 来源: 阅读:105 次

    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到期无力归还借款时,与出借人虚构房屋买卖事实,采用套取银行贷款方式归还到期借款,再分期归还银行贷款。此种虚构房屋买卖套贷在实践中引发了以下民事纠纷:一是房价上涨,出借人(即名义买受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在借款人(即名义出卖人...

  • 未告知买受人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7 14:20:01 来源: 阅读:150 次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一条款被认为是附随义务规定在我国法律中的首次出现,并为理论界备受称道。规定这一义务,对于完善我国的债法制度、促进交易完成...

  • “先过户”还是“先付款”?--房产买卖的义务履行顺序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7 11:05:22 来源: 阅读:110 次

    买新房本应是件高兴事,李阿姨却因此而心烦,原因就是李阿姨和卖家刘先生的买卖合同对于过户送件和房款支付的先后履行顺序未予明确,导致刘先生拒绝过户,并要求解除合同,无奈之下李阿姨只好诉至鼓楼法院。鼓楼法院近日审结该案,判决刘先生协助李阿姨办理...

  •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如何适用?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6 13:32:25 来源: 阅读:253 次

    从实体意义上讲,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点是财产的构成与来源。通常,这一概念都明确规定在法律中。鉴于破产主要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财产清算分配的一种特别程序,各国法律规定...

  • 开发商擅自调整房屋层高的违约责任 作者:南京房产纠纷律师 日期:2017-05-26 13:24:07 来源: 阅读:219 次

    关于房屋层高的违约问题,司法解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实践中也常常出现此类纠纷,认定这类责任成立的标准较为明确,但对违约后果的处理缺乏明确标准,合同对这一问题通常也未作约定,执法不统一的现象较为普遍,是一类亟需规范的新问题。 开发商擅自调整房屋...

  • 房屋买卖纠纷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6 13:21:23 来源: 阅读:134 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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