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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17 21:22:58    当前栏目:房产术语    来源:    阅读: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征收范围上与房产税是类似的,它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南京市目前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是:市区四类土地等级对应的年税额标准是:一类地为10元/平方米,二类地为7元/平方米,三类地为5元/平方米,四类地为4元/平方米。溧水县、高淳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按照县一等标准(3元/平方米)征税,其余建制镇按照县二等标准(2元/平方米)征税。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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