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产术语南京房产律师解读:砖混结构和钢混结构的区别

南京房产律师解读:砖混结构和钢混结构的区别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17 21:11:10    当前栏目:房产术语    来源:    阅读:

  根据建设部1997年的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砖混结构 由砖、石、砌块砌体制成竖向承重构件,并与钢混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盖楼、屋盖组成的房屋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是由配置受力的普通钢筋、钢筋网、或钢筋骨架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