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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律师介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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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房产律师网南京房产咨询专栏汇总江苏南京专业房产律师针对房产领域的相关问题解答,对专业房产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方便南京房产业主和专业房产律师查询,提供南京律师咨询服务.

  • 租赁期限届满后,对于承租人无法拆卸、带走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 作者: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8 13:35:20 来源: 阅读:164 次

    租赁期限届满后,对于承租人无法拆卸、带走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

  •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擅自变动承租房屋结构的,应当如何处理? 作者: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8 13:34:08 来源: 阅读:216 次

    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擅自变动承租房屋结构的,应当如何处理?...

  •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出租人对租赁房屋断电、断水,其行为是否正 作者: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8 13:32:38 来源: 阅读:121 次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出租人对租赁房屋断电、断水,其行为是否正当合法?...

  • 房屋交付后,承租人延期交付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采取哪 作者: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8 13:30:45 来源: 阅读:147 次

    房屋交付后,承租人延期交付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 依《土地管理法》第63条认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3 21:35:08 来源: 阅读:168 次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

  • 家庭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3 21:33:16 来源: 阅读:189 次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期间,某个农户成员死亡,但该农户仍然存在的,则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就没有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由该农户享有。如果农户成员(即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

  • 期限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3 21:31:17 来源: 阅读:178 次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虽然此类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但这并不能改变合同的性质,仍应认定为租赁合同,但是对于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超过部分应当认定无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经常遇到有的合同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其期限却超过20年,长达50年...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受让方直接办理土地使用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3 21:29:27 来源: 阅读:228 次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受让方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之间的转让合同在受让方与政府部门办理出让土地手续后,应当定位于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 划...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和程序是什么?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2 20:05:14 来源: 阅读:233 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基本形式应当包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涉及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方式取得使用权。就流转程序而言,应当设置两项主要程序:一是初次流转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纠纷的应当如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7-12 20:01:51 来源: 阅读:186 次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然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相同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是,这种优先权并非没有限制,在合同期限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也不能再享有优先权。在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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