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屋买卖未成年人可否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未成年人可否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20:21:08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近几年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商品房的现象越来越多见。未成年人可以买房,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这种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需要委托或授权。在登记时,房产证为未成年人姓名,而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在登记文件上签字。

  但是在办理处分房屋权利的登记时,这类房屋又与一般的房屋情况有所不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而,在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的商品房办理按揭时,其监护人应出具声明或者承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相关材料后,即可予以办理。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