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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姬传生律师介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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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南京房屋租赁是房产律师网专门栏目,由南京首席专业房地产律师姬传生解读房屋租赁合同.为南京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南京房产租赁合同订立的技巧,就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从专业房产律师角度解析房产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供南京房屋租赁当事人借鉴参考.

  • 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作者:南京房地产律师 日期:2017-06-05 21:22:59 来源: 阅读:241 次

    租赁物权利归属在租赁期间发生变动后,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也就是它的法律效果是指整个租赁合同关系的法定转移,还是基于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的维持,这是《合同法》第229条在法律适用中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和实践需要明确的问题。对此,存在两种不同观...

  • 房产律师解读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原则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6-05 21:20:15 来源: 阅读:152 次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通常理解,该法条规定的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租赁物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即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原则,一般情况下也被称为买卖不破...

  • 出租人再次出卖租赁物时,是否仍然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6-03 23:29:19 来源: 阅读:87 次

    出租人在首次出卖时应通知承租人出卖租赁物并告知具体的出卖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以便承租人决定是否购买,这无任何争议。但是,出租人再次出卖已租赁房屋的,上次通知对再次出卖是否仍然有效力,出租人是否需要再次通知承租人? 按照《民法通则意见》...

  • 房东断水断电后,承租人还要交房租吗?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6-02 09:53:32 来源: 阅读:167 次

    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当断电等行为尚未根本影响到承租人使用房屋的,那么承租人只能要求相应地减少租金,而不能完全不支付租金;如果断电等行为根本影响了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尤其是在商铺租赁中,出租人采取上述行为,必将使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

  • 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31 17:45:21 来源: 阅读:126 次

    合同解除权...

  • 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能否主张对整体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31 17:40:22 来源: 阅读:155 次

    承租人的部分租赁权所派生的优先购买权不应限制所有权人对其余部分的处分,承租人只能对其承租的部分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整体转让的租赁物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立法初衷和当时环境是不动产资源的匮乏,立法追求的主要是生存和安全价值,是对...

  • 如何认定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的意思表示? 作者: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7 10:54:51 来源: 阅读:175 次

    根据《合同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由此可知,承租人要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法律框架内的同意即为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向他人发出的表示,据此向他人表明,...

  • 承租人善意添附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7 10:52:09 来源: 阅读:306 次

    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后不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属善意添附。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是否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

  • 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 作者: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7 10:47:38 来源: 阅读:146 次

    添附,是指将不同所有人之物结合成为一物或者非所有人将原物加工成为一新物,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其中,附合、混合为物与物相结合,加工为劳力与他人之物的结合。附合可分为动产附合和不动产附合两种,不动产附合是指动产与他人不动产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日期:2017-05-25 14:03:50 来源: 阅读:259 次

    按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行为,不论是征得出租人同意还是擅自所为,就性质而言均属出租他人之物的行为。在采取物权行为独立性理论的国家或地区,如德国和台湾地区,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属于物的负担行为,该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以出租人对租赁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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