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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遗嘱处分房产不能限制买卖也不能限制出租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1:54:36    当前栏目:房屋继承    来源:    阅读:

  遗嘱处分房产不能限制买卖也不能限制出租

  市民王女士:我名下有一处房产,我有5个子女,都已结婚。小儿子没有房子,婚后一直与我一起生活。我打算写一份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所有,但是其他子女提出异议,认为房子只给小儿子不公平。他们提出,房子可以让小儿子永久居住,但不得买卖或者出租。 请问,我该怎么办?其他子女提出的条件是否合理?

  南京房产律师解答:您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您将名下的房子以遗嘱的形式留给其中一个孩子的行为是有效的,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如果您同意其他子女提出的条件,大家可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但是由于您已经将房子留给小儿子继承,那么小儿子一旦成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他对房屋的实际支配其他人无法控制。

  如果确实做出了只能永久居住不得买卖和出租的约定,那么很可能只是事后追究,事先难以约束。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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