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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被压塌 损失谁承担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9 20:09:01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一场大雪从天而降,压塌了厂房,压坏了设备,造成的40多万损失该由谁赔?承租人、出租人和建筑物所有人各持己见,直至闹上公堂。市二中院的法官从积雪厚度和建筑物的抗雪标准入手,找到了划分各方责任的切入点。日前,出租人甘愿补给承租人35万元,承租人“清场”,这起历时一年半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回放】

  雅贞公司在青浦区有一处1100平方米的厂房,委托给雅融公司管理。2003年10月,雅融公司将这片厂房出租给龙广公司,年租金13万元。2008年年初,一场强降雪不期而至,厚厚的积雪压在了屋顶上。2月1日晚上8点前后,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厂房应声倒塌,龙广公司的大批机器设备被埋在了废墟里。

  停工的龙广公司只得匆忙另觅生产场地,一边发出解租通知,一边要求雅融公司跟雅贞公司赔钱。因为一直谈不拢,龙广公司最终选择了 “上法院”,要求雅融公司赔偿损失79万余元,雅贞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雅融公司和雅贞公司则表示,厂房并非质量不合格建筑,倒塌是自然灾害所致,属于不可抗力,他们不赔。

  一审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房屋倒塌原因进行鉴定,但因现场已不存在,无法鉴定。经评估机构评估,龙广公司的机器设备损失44.7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雅融公司赔偿龙广公司损失40.3万余元。判决后,三方均不服上诉。

  二审中,市二中院再次向气象部门调查得知,2008年2月1日青浦区积雪深度为4厘米,2月2日积雪深度为18厘米,气象部门每日采集数据一次,时间均为早上8时。与此同时,法官还特地跑了建筑设计单位,得知“符合设计规范的房屋所能承载的积雪深度约为25.5厘米”。鉴于此,可推定厂房本身质量不合格导致倒塌。雅融公司、雅贞公司认为强降雪天气应作为不可抗力,理由不能成立。

  面对这些数据,谁的责任就一目了然了。法官把握时机,很快促成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雅融公司分两次支付龙广公司35万元,龙广公司将遗留的受损设备搬离。日前,这份协议已被履行完毕。

  【法辞典】

  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以案说法】

  1、问题一:暴雪能否视为不可抗力?

  韩峰法官:自然灾害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认同的典型的不可抗力现象。2008年1至2月,气象部门多次发布强降雪警报,并要求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从普通人的认识能力和关注程度判断,只要注意到上述预报,对天气状况完全可以预见,故本案中的强降雪不符合不可预见性的要求。

  2、问题二:各方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韩峰法官:雅融公司作为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涉案厂房的瑕疵担保责任。雅贞公司与龙广公司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但作为房屋建造方,其建造了质量不合格的违法建筑,导致龙广公司受损,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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