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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屋出现裂痕 起诉邻居无法证明因果关系被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9 09:34:53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陈明买房后委托弟弟帮其办理过户,怎料弟弟却私下伪造合同和卖家签约,将部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近日,陈明将弟弟和卖家一同起诉,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明的弟弟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判决二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2011年,陈明与房主刘刚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将刘刚在滨海新区的两间平房卖给陈明。后陈明的弟弟陈亮借住房屋,并主动提出代哥哥办理过户手续。陈明向刘刚支付了房款,把相关材料交给弟弟。一段时间后,陈明发现,两间平房中,有一间落在了弟弟名下。陈明打探得知,是陈亮私下伪造了一份其与刘刚签订的合同,将平房过户。

  陈明将刘刚和陈亮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间的合同无效。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明与刘刚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义务。合同中约定,刘刚将两间平房卖给陈明,过户手续由陈明负责。依据《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据此,陈亮将涉诉之房过户至自己名下的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综上,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二被告间的买卖协议无效。(文中人物姓名系化名)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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