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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起纠纷 原被告竟是父子俩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5-01 16:14:18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建造新房屋本是件欢天喜地的事,但扬中市某村一对亲生父子却因为房屋居住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近日,江苏省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了该起复杂的家庭矛盾,当看到该案的原、被告终于回归亲情,老人们也有了安心的居所。

  本案原、被告就系父子,在被告成年后,父母离异,后原告再婚重新组建家庭,为儿子带来了一位继母。但由于相处时间短等多种原因,被告对这位继母毫无感情,对于她走进的这个家庭乃至整个家族,被告从心底里是不承认的,仍认为她是一个外人。至此,对于新房屋的居住问题,被告对这位继母心存芥蒂。

  父母离异后,被告生母便将老房屋属于她的份额让与了被告。后来老房屋拆迁,便涉及到了诸多拆迁补偿款、重建房屋等事项,而此前原告已经再婚,于是原被告签订了协议,约定新建房屋产权归被告,被告则保障父亲和继母在新建房屋的居住权,并请来族中亲戚和村民见证。然而,房屋建成后,被告却极力阻止父亲和继母住进新房,被告不但闭门换锁,还将原告新买的家具砸烂。原告无奈只能暂时在外租房度日,房租费用让他无力承担,最终原告一怒之下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家析产。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的争议焦点后,先后去村委会了解拆迁事项,并寻找知情的原、被告亲戚及村民进行询问。于此同时,法官抓住一切机会做双方工作,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说理讲情,原、被告敌对的情绪逐渐消减,并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愿意让父亲和其继母在新房里居住,不再为难。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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