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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死亡后 需要办理过户吗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20:08:52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问:我现住的房子是我爸妈给我和弟弟留下来的,去年弟弟因车祸去世,因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弟弟的名字。请问:弟弟过世后,房子是不是就自然归我一人所有呢?如果是,我还需不需要去办理过户之类的手续?

  答:这套房子是你和你弟弟共有的,现在共有人去世了,但并不代表房子就由你一人所有。如果你弟弟有遗嘱处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那么遗嘱继承人将继承你弟弟的所有权。如果他没有立遗嘱,也要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房屋所有权。但不管情况如何,你都需要去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变更房屋所有权。如果没有变更,日后就无法办理房屋抵押、转让等事项。如果房屋是由你弟弟的继承人继承,你要和继承人一起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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