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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没到手只剩32年"寿命" 如何规避短命房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28 21:31:06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金桥碧云公馆(资料、论坛)1993年拿地后几经倒手致土地使用权缩水 类似情况非个例

  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刚开盘的新住宅还没交到手上,其土地使用年限居然只剩下了32年。

  浦东金桥碧云公馆的业主们刚刚享受到8.8折买新房的快乐,最近又开始为这个问题担忧起来。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碧云公馆下面的土地早在1993年就取得使用权,却几经转手,直到上月底才正式开盘。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上海和国内其他地方并非个案,业内人士建议市民买房最好先查询清楚土地使用权情况,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8.8折叫卖“短命房”

  “精装22000元/平方米,再打8.8折”——浦东金桥碧云公馆如此给力的价格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工作人员称,该楼盘于上月25日推出新房源,今年10月左右交房。

  在目前成交量普遍回升的情况下,这个精装修公馆为何打出8.8折的大幅度优惠?工作人员昨日解释了背后的原因,碧云公馆是商住楼,土地使用期限50年,但到2043年就到期了。

  也就是说,假定现在买房,等到交房时,实际能居住的年限只有32年左右,相比普通商品住宅70年的年限,不足一半。

  碧云公馆一名副经理称,该项目的土地在1993年取得使用权,当时属于综合用地年限为50年,但其中住宅部分与普通商品住宅完全一致,而非商业性质的酒店式公寓。不过,开发商拿地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继续开发,而是抵押给了建设银行,之后又被农工商集团收购,现在由租转售,外立面和内部正在重新进行装修,“由于使用年限会短一些,因此在价格上也有所体现,我们都告知了顾客。”

  但买了碧云公馆的业主已经开始担忧起来,他们在业主论坛上发帖追问:“是不是住到那时,土地就要被无偿收回了呢?那买了不是很不划算啊?”

  “寿命”缩水普遍存在

  事实上,碧云公馆业主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早在2008年,上海就有媒体报道说,浦东新金桥路1088号中惠广场业主陈红雨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新买的楼盘是在1994年8月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当时的合法使用年限只剩下34年。

  北京媒体去年也曾报道说,目前,北京不少新盘只剩余65年左右的土地使用期限,也就是“缩水”了5年。一位业主更是在购买一个40年产权的公寓后才发现,其土地使用年限只剩28年。

  广州媒体去年更是发现,在走访的60个楼盘中,居然有近七成的使用年限缩短,最长的缩短了19年。

  开发时间差导致“短命”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新房刚开盘“寿命”就已缩短了数年甚至10多年?

  根据国家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之日起开始计算。而这与楼盘开盘、购房者入住等的时间均存在“时间差”。一般从拿到土地证到最后取得预售许可证,需要两三年时间;而如果遇到拆迁难或“倒手”的话,五六年甚至近十年都很正常。

  “所有的楼盘都会面临土地到期的问题,只是我们的到期早一点。”碧云公馆(资料、论坛)一名副经理昨日说,使用期缩短的原因除了土地拍卖后闲置,还有建设周期拉长、开发商捂盘等因素,其中尤其以一些由烂尾楼改建成的酒店式公寓为甚。

  上海有媒体去年报道说,当年1月9日,上海土地管理部门发布公告称,决定收回和督促开工8幅闲置地块。而去年8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曾透露,上海当时共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处于“批而未用”的状态,涉及70多个房地产项目,其中一些土地已经取得7年之久。

  三问“短命房”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买了碧云公馆的业主现在很关心一个问题,32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房屋完好,自己到底有没有权利继续住下去?

  对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碧云公馆的一名副经理昨日就明确表示,到期后肯定可以续期。但其没有透露究竟续期多久,需要交多少费用。

  华东政法大学吴一鸣博士昨日表示,对于公益性质的土地产权续期问题,国家收回时应有一定的补偿。其他的相关法律像《土地管理法》等也只规定了“适当补偿”,但补偿的标准还没有明确,政府应考虑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短命房”降价多少合理?

  北京律师认为土地使用权缩水10年,应降价50%才正常

  京华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律师秦兵认为,消费者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价格中已经包括了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年限缩短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但目前消费者对土地使用年限不够敏感。“若土地使用权年限存在10年的差距,价格差达到50%才算正常。”秦兵说。

  业内多位人士也提醒购房者,看到“价廉物美”的项目,应该多问一下土地使用年限还剩多少年,并将年限损失折算进行考量,不要急于“捡便宜”买了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楼盘。

  另一位北京律师陈旭说,土地成本往往会占到房价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减少了,其价值当然会相应受损。

  如何在买房前知道“寿命”?

  售楼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可查土地使用权详细信息

  事实上,购房者了解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不难。

  华东政法大学吴一鸣博士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应清楚土地使用权还有多少年限,可以去相关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开发商处查询。遇到一些价格便宜得离谱的楼盘需要长个心眼,购买时可和同区域同地段的一些楼盘比较,注意会不会有房屋的品质问题等。

  此外,根据规定,《土地使用证》等五证需放置在售楼处显著位置,购房者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土地使用年限。业界提醒,如果购房者一时没能在售楼处看到“五证”,可要求相关人员出示。

  此外,购房合同的第一条便对土地使用年限进行了说明。记者咨询多个楼盘后也发现,售楼人员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大多数都能做到“有问必答”。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沈靓)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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