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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婚房产权证署名惹争议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8 09:27:03    当前栏目:房屋继承    来源:    阅读:

  买房才能结婚,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结婚的潜规则。如今,随着80后逐渐走向社会,步入婚育期,购房也逐渐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他们自然也成了买房的主力军。然而,在这群买房的主力军当中,常常是“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还贷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80后买房父母帮忙的占了绝大多数,极少数的人是靠自己的能力来购买,致使不少即将结婚的家庭因为房产权证署名闹起了矛盾。

  【案例】父母帮助买房 房产权证署名起争执

  例子1:今年2月,准备10月份结婚的刘海峰和马芳芳看中了一套房子,两人商量后决定,由刘海峰的父母支付房子的首付款128000元,二人结婚后,房贷要两人分担。在双方协商好后,刘海峰的父母交了房子的首付。拿到房子钥匙后,刘海峰和马芳芳开始装修房子。马芳芳考虑到房子的首付款是未来的婆婆付的,于是决定装修款由她来付,不仅如此,马芳芳还出钱购买了家具、家电等物品,一切都顺利地进行着。正当两个人沉浸在即将结婚的幸福中时,房子产权证的署名问题让双方发生了争执。刘海峰的父母认为:自己出钱付了房子的首付,而且儿子结婚后,还要承担一部分还贷,因此房子应当署儿子的名字。而马芳芳则认为:在房子的装修和布置上,自己也花了不少钱,而且为了日后的生活有保障,房子产权的署名应当写自己。为此,二人的婚期也因此被搁置了下来。

  例子2:2008年2月,23岁的张泽宁和女友刘文华一起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买下来作为结婚的新房,总价值32万元。为了享受到9.2折的优惠,两人决定凑钱一次性付清房款。由于张泽宁家里的条件比较差,最后只凑到6万元的房款,其余的房款都是女方刘文华家里出的。可是,由于二人是在婚前购房,在与售楼部签合同时,房产证的署名让两家人发生了争执。张泽宁家里认为,虽然他们出了一小部分钱,但是,张泽宁是男人,应当是一家之主,房产证自然要写张泽宁的名字。但是,刘文华的父母认为,自己出了大部分的房款,而且为了女儿将来能够有个保障,因此房产证上应当写刘文华的名字。为此,两家互不让步,最后导致张泽宁与刘文华感情破裂。

  【观点】社会学家:年轻人买房应当量力而行

  对此,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阿尔泰分析认为,步入婚育期的80后大多数都是刚毕业不久,没有稳定的收入,主要的经济来源都是依靠父母,像买房子这种大的支出,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承受,只能依靠家里的帮助。所以,80后一族买房应当量力而行,而作为父母也不要太过于溺爱孩子和过于干涉孩子的一些决定。

  【说法】律师:房产证署名应当协商确定

  那么,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到底该怎么署名?11月7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李文生。他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对房屋的出资应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按照《婚姻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部分为共同所有。房本上的署名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房本上署名的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根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出资人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的登记,共同享有房屋的权利份额。如果将来涉及财产分割,只能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房屋出资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对房屋购买的出资额,按照出资额分割房屋价值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额即可。”

  【提醒】父母要尊重孩子的决定

  针对时下不少80后夫妻婚房产权证署名引发的争议,呼和浩特市青少年研究会、曙光心理咨询中心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吴建芳表示:“现如今,80后买房、购车、结婚生子已成为社会的主流,因而也就难免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目前,在我接待的80后离婚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和双方父母的矛盾而引起的。现在孩子们已步入社会,他们有能力打理自己的生活;我们做父母的应该做好自己,尊重孩子,相信孩子,不要干涉孩子们的工作、事业和生活。如果有经济实力的,可以资助孩子结婚的一笔费用,但是,他们怎么计划,怎么支配就没必要过问了,不然就节外生枝了。”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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