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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汉病重坚持两立遗嘱 不让大儿继承房产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0:44:59    当前栏目:房屋继承    来源:    阅读:

  家住两路口国际村的84岁彭老汉,最近两个月来最忧心的就是,自己身故后,老房子的归属问题。在专门立了一份“房产由除大儿子以外的三位子女继承”的遗嘱后,老人上周在呼吸机的支持下,以惊人毅力又将法律服务者叫到床边立下一份“加固文件”声明:房产不让大儿继承。

  父亲和大儿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大儿子不管不问”

  彭老汉一向身体硬朗,思维非常清晰。彭老汉的幺女说,父亲每月的退休工资都由他自己开支,平时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子女们很省事。但今年6月,彭老汉突然生病住院,很快发现已是肺癌晚期。老人从此长时间住院,急需子女照顾。

  老人有两儿两女,老伴却在几年前就去世了。按理说,子女众多,轮流看护老人不成问题,但彭老汉没想到,在他住院期间,大儿子竟对他不闻不问。

  “伤心呐,他的儿子从小在我这里,我们老俩口把他孩子照顾到初中毕业。我生病了,他两爷子没来瞧过我。”卧病在床的老人慢悠悠地伸出右手指头,含泪告诉记者,他最想念的大儿子和孙子,一直不出现,“好在三个小的,对我还好,我住院、出院、回家,都是他们照顾我。”

  立遗嘱:不让大儿分房

  “爸爸生病后,给他打了很多电话,他就是不管,后来竟然长时间关机。”彭老汉的幺女说,他们还曾向居委会求助。

  “老汉病了,他的大儿子不管,我们曾调解过多次,但他从不接受调解,我们也没办法。”国际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老彭家的事一清二楚,称老大就是不愿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我只有一套老房子留给后人,既然他不孝敬我,那房子以后他就不能分。”彭老汉委托居委会找来法律服务人员,“我要立遗嘱剥夺大儿子的继承权。”

  上月18日,老人委托重庆夕阳红老年服务中心签立遗嘱,申明自己位于国际村的75平方米老房,今后由二儿子和两个女儿继承。对于长子不能继承老房的原因是,“他在我患病期间不尽赡养义务,甚至接到我已经病重住院的电话,依然置之不理,让我很痛心。因此我决定不让其继承房产。”彭老汉还让人把遗嘱送了一份到居委会存底。

  大儿也带来一份文件

  但本月20日,大儿子来看望老人了,而且是带着文件来的。大儿子要求彭老汉签一份材料。“我经不住大儿子的软磨硬泡,只想清静,就晕乎乎地签了字,还按了手印。但那份文件上写了什么,我一点都不清楚。”老汉说,大儿子当时心满意足地拿着材料走了,但他越想越不是滋味。

  25日,老人身体突然明显衰弱,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因放心不下老房子的继承问题,老汉当晚再次通过居委会,找来了夕阳红老年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躺在床上艰难地表示,“我要再立遗嘱,不让大儿子拿去的文件生效。”当晚,他又立下了一份遗嘱效力的确认书,声明坚决不让大儿子继承房产。

  房子只能儿子继承?

  彭老汉的大儿子真的不愿赡养照顾老人?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他,他坚决否认说,“我去看了的,谁说我没去、没管?就是去得少点,以后多去嘛。”彭家老大说,自己的儿子在外地,所以没去看望爷爷,引发老人的不愉快。他还表示,让父亲签过一份遗嘱,“就是把房子留给我们两个儿子。房子应该儿子继承,这是中国人的传统。”

  “老大没回来过,都是弟弟妹妹在照顾老爷子!”国际村的邻居们告诉记者,老大讲的不是实话,他即使回来了,也是为房子的事与老汉吵得不可开交,“说不到两句,老爷子就喊他走,哪里照顾了的嘛!”

  昨日,重庆夕阳红老年服务中心的法律志愿服务者称,遗产的分配应按老人生前的意愿执行,老大的“房子应由儿子继承”的说法站不住脚。

  本报记者 刘琳

  2010年11月30日 09:37:30  来源: 重庆晨报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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