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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解决的几种办法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8 09:31:59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一、 协商。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或者商业银行之间的磋商或者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的解决办法。这种办法特点是不伤和气,节约纠纷处理的成本;但如没有中间人斡旋很难一时解决。

  二、 调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的办法。特点是不伤和气,遇到难点可以有人斡旋,解决纠纷的成本不是很大;但请第三人也许一些费用,从而增加了解决纠纷的成本。

  三、 仲裁。仲裁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达成的解决纠纷方式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纠纷解决制度。特点是一裁终决,生效快,胜诉方付出的处理成本低。但预交仲裁费较高,和执行法院需要进一步沟通,救济途径较少。

  四、 诉讼。当事人在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当事人双方发生的纠纷。特点是当事人只要有纠纷,不管对方同意不同意,你自己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对一审法院审理的裁判还可以提起上诉,甚至可以申诉。胜诉能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证;但时间有时跨度较长,诉讼规则要求严格。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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