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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8 21:29:33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条件::需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六个月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本人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三、需提供由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房屋修缮工程查勘意见书>,并明确注明属大修范围的;

  四、结婚证或户口薄(使用配偶公积金的)。

  五、经单位初审核实后填提取表。(提取金额至百元整,提取表上盖单位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符合条件后退公积金回单位帐户上。)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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