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屋继承被收养人不能直接继承生父母遗产

被收养人不能直接继承生父母遗产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0:54:53    当前栏目:房屋继承    来源:    阅读:

  程先生问:我借给朋友二十万元钱,如今,该朋友去世,我向他的子女要钱,其子女说不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也不偿还债务,请问这样合法吗?

  南京房产律师答: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