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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容易遇到的几个问题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6:37:11    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来源:    阅读:

  眼下,随着新楼盘价格的节节攀升,上海二手房市场也逐步“狐假虎威”,涨声一片。对于一些刚在上海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租房,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虽然各大媒体一再宣传要警惕房屋中介的形形色色的陷阱,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介或是房东变着各路招数就等你上钩。租房,多少陷阱,多少“胆战心惊”,你一定得处处留意着了。

  陷阱一:“口说无凭”

  受骗人:黄小姐,报纸编辑

  对策:准备好录音器材

  华灵路561弄14号的某孙姓房东是黄小姐的老房东了,然而当黄小姐租期已满要求退房的时候,孙姓房东却怎么也不肯退还黄小姐租房时压在他那里的1500元押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黄小姐房租快要到期前打电话通知房东要求退房,同时约定某个周末双方进行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的核算。当时孙姓房东满口答应。然而,核算当天房东提出,核算之日已经超出合同所签期满之日两天,要求黄小姐按超租半月计算,扣押她近800元押金。原来,黄小姐早已在合同到期之前一星期就已搬了出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的缘故约定结算之日定在周末。房东却一口咬定黄小姐和他说的是周末搬离,而不是结算。口说无凭,成了黄小姐的死穴。

  记者提醒:对于一些重要事项的约定,一定要准备好录音器材备份或当场签定书面的协议,切不可亲信对方,上了对方矢口否认的当。

  陷阱二:“夫妻”唱“双簧”

  受骗人:陈小姐,IT职员

  对策:问个透彻

  岚皋路的某张姓房东,50多岁的生意人,未婚,与某年轻女人同居。当陈小姐、中介、与该女人达成意向,准备租房,乐滋滋地就等张姓房东回来签定协议时,张姓房东却以别人出的租金比陈小姐高为借口,要求陈小姐提高租金。理由竟是他与该年轻女人尚未结婚,也不准备结婚,该女人没有决定权,之前与该女人达成的协议一律作废。陈小姐、中介面对这样的房东,全都傻了眼。

  记者提醒:打算租房的年轻人遇到房东是夫妻或是几个人时,一定要问清楚即将发生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由谁负责,切不可由对方唱着双簧把你骗得到团团转。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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