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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后可以要求加租吗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28 20:40:03    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来源:    阅读:

  问:我有一门面房,出租给别人。我和对方签了一份租房协议,合同条款只有房价等内容,没有相关违约责任,协议期限四年,现已过去两年。现周围房价上涨,我也要求加租,但租房人以协议没有约定可随市价加租为由,不同意涨房租,合同期限还有二年,请问我可以终止这份合同吗?

  答:周围房价上涨,你无权加租。租房合同签定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你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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