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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人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法律地位?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28 15:12:47    当前栏目:二手房知识    来源:    阅读:

  房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其他亲属因婚姻或亲属关系形成了同住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益,但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因此,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但是,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并不必然直接导致原共居人居住权利的丧失,因此二手房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共居情况作清楚地了解,并在房屋买卖合同里注明相关的条款。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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