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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20%违约金的问题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8 15:54:17    当前栏目:二手房知识    来源:    阅读:

  问: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20%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房产律师解答:

  各个法院的判定不同,如果卖方违约,房价上升,说明是买方有损失,20%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现在房价如果下跌了,买方因卖方违约不卖的损失就减小,对方有可能会主张违约金过高而要求减少。

  现在如果买方没有能力补齐贷不到的款,为了减少卖方因房价下跌造成的损失,需要及时聘请律师向卖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这样就不再承担通知以后房价下跌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还有很多都是口头通知,去年我接触到有一个案例,开发商多次电话通知买方来办理入伙手续,买方看到2008年时房价正在下跌,就以质量问题为借口拖着不入伙,双方合同有约定的,多少天卖方迟延交房,买方就有解除权。买方后来就抓住这个卖方迟延交房的借口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买方。因为卖方难以举证是按期通知过买方入伙,所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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