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产案例业主交了暖气费 物业不给发票

业主交了暖气费 物业不给发票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5-01 17:11:57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前两天我交暖气费,因单位报销需要发票,向物业要,可他们说没有。”阳光新城的刘先生说,既然业主花钱取暖,对方就有义务给开具发票,怎么能推卸责任呢。

  14日上午,记者在阳光新城采访时发现,一些已经缴纳暖气费的业主根本就没想到要发票,还有一些业主认为要发票也没有用,因为单位已经将取暖补助直接打进了工资卡中了,但是也有少部分业主想要发票,可物业却提供不出来。业主刘先生说:“以往,就取暖补助一项,我们单位没有什么说法,所以在交暖气费时也就没要过发票。可是今年不同,单位明确说要报销取暖补助,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可物业公司称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可我们单位根本不认收据。”

  就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能给交暖气费的业主开收据,因为没有发票,而且当时和供热公司签相关收费合同时,对方也只是给他们开了一张总票,根本没有给针对个体业主开具的发票。

  石家庄华电裕华供热有限公司营业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收取暖气费,只对集体单位,不对个人,且他们与用热单位也签订了合同,并给他们开具了大发票。按以往经验,若业主需要暖气缴费发票,那么可由物业公司带着相关手续到税务部门开取。

  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称,若供热单位和物业公司签有代收代缴等方面的相关合同,并且也给物业公司开具了发票,那么业主所需要的发票就应该由物业开具,如果物业不给居民开发票,居民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燕赵晚报社区记者秋实 实习生杜雁鹏2010-10-15 10:16 燕赵晚报)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