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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们的绿地?——绿地之争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5-01 22:21:59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当近百辆后挡风玻璃上印有“龙泉地产骗子,江东业主上当”的轿车,在昆明大街小巷穿行的时候,当同样的标语在昆明最显眼的房顶上长期悬挂的时候,你才发现偌大的房地产公司竟然变得如此地无助——一个地产巨头变成了一个弱势群体……云南江东房地产集团(云南龙泉地产的前身)与业主之间的“感情危机”引起了业界的广泛思索,它很有可能成为昆明地产界今后处理类似纠纷的教材

  江东父老发怒了

  2004年5月30日,一批施工人员来到昆明江东花园一期住宅小区,开始在小区内一处约20亩的临时绿地上挥动铁锹、锄头,不多会儿,临时绿地周围的美化灯便被一一撬走,一棵棵枝繁叶茂的绿化树也被连根拔起,并用大卡车轰隆隆地拉走。一些在场旁观的小区业主心生疑惑,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块绿化休闲地块要被开发商建成高层住宅了。入住了四五年的住户们此时才吃惊地发现,这片约20亩的绿地竟然不属于自己?

  江东花园小区的大多数住户们,至令还能回忆起6年前看到售楼处的巨大沙盘模型时的激动:开阔的临时绿地广场、游泳池、曲径、凉亭,勾勒出一幅美轮美奂的生活场景。住户龚先生说:“开发商承诺这个小区的绿化率将达到 50%,这里将是昆明市绿化面积最大的花园式住宅区。而事实上我们也只有仅存的这块花园绿地,小区每幢楼房间极少的绿地已经变成了停车场,现在连花园也不属于我们了,我们广大住户的权益向谁要去﹖”

  “当初在售楼时,开发商就是把大面积的公共绿地当作卖点来吸引我们的,并且我们当时交纳的物管费也是按花园式小区收取的,其中就包括了花园的维护费用,那么这个花园绿地肯定是属于全体住户的。”王女士也是这样认为。

  “如果售楼人员当时就说清楚这里有两幢高层建筑,我们肯定不会在这里买房。1998年这里还十分偏僻,当时房价在2100元左右,并不便宜,我们投资几十万就是图个环境好,绿化面积高,空气清新,居住人口密度低。”住户王锡生的说法代表了大多数住户的心声。但遗憾的是,好几年过去了,如今大家已很难找到具体证据来证明开发商当时做过的承诺。“我们当时缺了个心眼,但是这么多的住户都是当事人,江东集团这样做,怎么对得起我们江东父老?”

  于是,江东花园一期4个院落的住户们临时成立了“住户委员会”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权行动拉开了序幕。

  6月2日,双方的矛盾终于激化:江东花园一期的不少住户与进入临时绿地施工的开发商工程队发生冲突。冲突导致多人受伤,8名住户住进医院,施工方也有多人受伤,10余辆施工车辆的玻璃车窗被住户全部打破。随后,三四百名愤怒的住户手持“还我花园,还我绿地”、“龙泉地产是骗子”等标语走上街头,将北二环路金星立交桥前的一段路双向阻断,导致该地段交通瘫痪近30分钟。后在有关部门的劝说下,住户才陆续离开。但是同样的标语仍然悬挂在显眼的房顶上、张贴在穿行于大街小巷的汽车的车窗上。

  在6月2日冲突发生以前,住户们的维权仅仅集中在争夺绿地上,但是6月2日冲突发生以后,矛头便指向了“江东集团雇打手,江东住户遭摧残”(住户四处悬挂张贴的标语)。

  “我们从没愧对江东父老”

  “业主们的行为完全打乱了我们的正常工作秩序。” 江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梅晓元说。

  据江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明介绍,江东花园一期的总用地为63.3亩,该地块分三期开发,1997年经昆明市规划局审批后领取了一、二期开工建设许可证。而属于三期的高层住宅也于1998年经审批领取了《昆明市审计设计方案通知书》。由于当时北市区开发高层楼房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公司考虑与其将第三期土地闲置撂荒,还不如暂时进行绿化建设,美化先期的居住环境。“谁知,我们的良好心愿却被住户误解了。我们将属于公司的土地开发建高层住宅楼,住户是无权干涉的。”

  “江东花园一期在发售的时候,就清楚地交待了那块空地以后要开发高层住宅。在审批确定的高层住宅实施方案中,公司既遵守了政府的统一规划,又充分考虑了现有住户的利益,对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所、超市、娱乐中心等设施都已进行了相应的配置,以更好地提升小区的服务功能。但显然,公司的良苦用心并没有得到江东花园一期住户的认同。”集团公司的李小姐说道。

  对于双方的冲突事件,施工队队长董炳武称:“我们当天进场施工是得到集团公司同意的,事前我们对施工的近200名工人都做了交代,施工时一定不要和住户发生冲突。”至于出现双方争执打斗,“我们也不排除个别民工素质不高,没有把公司的招呼记在心上。其实我们的工人也有受伤的。这是因双方意见分歧而产生的冲突,雇凶打人纯属无稽之谈。”董炳武队长还出示了一名工人疗伤的病历本。

  江东集团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他们陷入了一种非常难堪的境地,因为以前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个事情。比如,业主可以张贴标语,点名道姓说公司是骗子,但是公司却不可以张贴标语,点名道姓说业主是骗子。“现在事情已经发生,对于住户所采取的过激的维权行为,局外人都已看在眼里,具有侮辱性的标语对公司的形象已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可是,这一切本来都是可以用合法的、正当的手段来协商解决的。”

  说起江东花园一期的广大住户,江东集团一位高层的心情异常复杂。由于江东花园一期是当初龙泉地产的“发家”客户,为了树立起公司的良好形象,龙泉地产曾在江东花园注入了许多心血,6年来与住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而6月2日所发生的事件,是他们与住户之间出现的第一次“感情危机”。

  江东花园一期共有10栋楼房,在2000年的时侯,龙泉地产出资将所有本来不必再装修所有楼房的楼梯台阶都贴上了花岗岩。在 1999年至2003年之间,为了保持江东花园一、二期楼房的美观,龙泉地产还先后3次对所有楼房的墙体进行了粉刷。这两项工程共花费了约200万元,龙泉地产称,这些费用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没有一分钱被摊到住户的头上。但是,6年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毁于一旦,这让龙泉地产非常心痛。

  目前,江东集团已正式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业主彭某在该事件中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并提出索赔20万元名誉损失费。

  事实上,江东集团对这次诉讼早有准备。在今年6月2日事发当天,公司就已向公证机关提出了“保全证据”的申请,并拍下了46张照片作为证据,公证员已连续5天在不同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证据“采样”,并制作了《公证书》。

  目前,官渡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江东事件是本好教材

  发生在6月初的江东花园一期住户与江东集团之间的纠纷,在昆明房地产界引起不小的震动。

  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经理说,这是2004年昆明房地产界具有标志性的一件事情。实力较强的江东集团牵涉其中,无论最后事情发展到什么地步,都将在昆明房地产界产生深远的意义。他说,据了解,昆明房地产界这段时间一直在关注此事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此事的发生是件好事,它将给昆明的房地产界,给昆明的市民们提供许多可借鉴的经验,相信今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双方都会做出理智的恰当的处理,也相信这件事的发生会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一些更加细化的法规,规范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自己多年来的经验,这位经理说,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他同情开发商,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他又同情住户,但必须分开来看这件事。由于售楼公司的售楼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为了卖出房子,有些售楼人员会说出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而据他了解,通常具有实力的企业是不会说出不负责任的话的。

  而昆明市康城房地产公司的陈总则要冷静许多,由于他以前曾在深圳等房地产业发展得比较成熟的城市工作过,他认为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但住户动不动就采取张贴标语等过激行为来维权的做法并不可取,双方做事都要有根有据,要依法行事。既然这种事发生了,就应请政府有关部门出面解决,或请仲裁机构裁决。他说,如果企业没有过错,它可以要求住户赔偿名誉损失和误工费。

  律师则认为,这是一个企业和住户共同的诚信问题。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江东集团各项规划审批手续齐全,应该是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而开发商当时是否承诺过在这里只建绿地不建高层建筑,这需要住户拿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江东集团在销售时确实作出过相应承诺,相信一个信誉良好的企业是不会置住户的呼声而不顾的。

  分析人士说,事情发生后,许多住户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开发商也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同情弱势群体是一种难以避免的情感,但是当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都是弱势群体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同情谁呢?

  江东花园住户的动机无可厚非,甚至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消费群体维权意识的觉醒,但动机正确,并不一定代表行为正确。也许江东集团在卖房时对将来要建高层建筑说明不够,也许住户们有太多的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但不能忽略的是,维权是一种双方的行为,住户可以维权,企业同样也有维权的权利。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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