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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方位和平面图相反,要求退房有理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7-11-10 07:53:10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人们购买房屋除了投资、满足基本居住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为子女的教育选择更好的学区等等之外,还有越来越多的个性化的需求。在南京房产律师所办理的房产纠纷案件中,就曾经出现过因为开发商所宣传的房屋方位结构和最终交付的房产结构不一致,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返还购房款的诉讼。

  2015年,购房人张某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该公司所开发的某市某小区在建商品房一套,房屋总价为人民币一百万元。该合同的附件是张某购买房屋的平面图,上面加盖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的当天,张某就支付了全部的房款。2010年4月份,张某购买的房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其交房,张某收房的时候发现,虽然房屋的户型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附件上记载的户型符合,但是房间的实际布局结构与宣传册和合同附件上载明的布局结构恰好相反;实际的房间结构布局和房型图呈镜面对称。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购买合同的目的,可以分为主观目的和客观目的。客观目的可以通过社会大众的一般认知标准而进行判断,购买房屋的客观目的,包括居住、投资、教育等,房屋面积、楼层建设质量、小区和周边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住房位置、学区划分等方面都是影响客观目的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随着购买房屋越来越具有多元化的个性化需求,需要判断当事人的购买房屋时存在的主观目的。主观目的就是具体情况下当事人购买房屋的动机、本意。如果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将合同的条件是否符合其主观目的,作为成交的重要基础之一,则主观目的具有客观形态,应当被认为属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合同目的之一。

  代理人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的内部布局约定是明确的:无论是开发商所向社会一般公众公布的宣传图片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对于房屋进门之后的布局都有非常明确的描述。合同附件中的房屋平面图,还加盖了开发商的合同专用章,这充分显示,开发商对于房屋结构作出了承诺和保证。开发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销售该套房屋时,曾明确告知购房者房屋的内部布局可能与平面图呈相反状态。购房人与开发商对于房屋内部的左右布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地进行了约定,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购房者有权依据自己的偏好和个人判断,谨慎选择所购房屋。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布局,且无法调换,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还款于法有据,请求法院判令购房者张某和被告开发商解除合同,被告返还购房款一百万元。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成立,支持了原告购房者张某的诉讼请求,购房者顺利退房并拿到了返还的购房款。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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