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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业委会状告业主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5-01 16:40:34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羊城晚报讯记者刘云、何晶,实习生张君宇报道:自家装修却惹出一场官司。10月27日上午,广州市第一起业委会因维护小区共有物权而状告业主案,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润泰大厦 (论坛)业委会认为业主黎先生在装修时把架空层的天花板打出了两个洞,危害了业主权利;黎先生不愿接受采访,称“我们法庭上见”。

  今年4月,润泰大厦西塔5楼的业主黎先生为房屋进行小装修。在改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时,为移动原有的排水管位置,打穿了楼板,并凿断了混凝土钢筋。润泰大厦4楼和5楼之间为H层(架空层),平时是业主们休闲纳凉之所。

  10月27日下午,记者在润泰大厦H层的平台上看到,黎先生凿开了直穿H层天花板的孔洞,加设了新排水管道,原有排水孔用水泥封上。

  黎先生的举动在润泰大厦业主中引发了争议。6月份,2005年成立的润泰大厦业主委员会举行公开的业主大会。经过商讨,业委会要求黎先生将违规改装的部位恢复原状。业委会主任潘先生说,H层的天花板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又是承重层。黎先生没有经过物管和业委会批准就擅自损坏改装,明显是不合适的行为。潘先生向记者展示的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显示:到会的219名业主中,有214名反对黎先生改装排水管的行为。

  6月16日,业委会向黎先生送达了业主大会决议的书面通知,黎先生拒绝签收,他认为业主大会召开之前未通知到他,并要求业委会停止无理指责。多次沟通协调未果,业主委通过投票,决定将黎先生告上法庭。

  10月27日上午,这起广州首例由业委会起诉业主的案件,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目前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对于庭审辩论中法官的主张,业主委的梁先生颇有微词:“法院要求我们举证,证明黎先生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公共利益,造成安全隐患。这是有导向性的偏颇。”梁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不得损坏或私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规定,是违法行为。

  业主关先生也说:“我们打这个官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杜绝今后同样事情。广州这么多高楼,业主一定要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潘先生向记者打了一个比方,楼房好比自行车的车轮,一根辐条断掉,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断了四根五根、八根九根呢?

  (报料人陈先生,三等奖100元)

  专家说法

  此案具有标本意义

  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认为,在小区内,由业主授权的业委会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所有业主的行为都应当与业主大会的共同公约相一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本案中的业主违背了小区内业主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公约和道德契约,虽然看上去是小事,但如果每个业主都不遵守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共同公约,公共利益也就无法维护。从这个角度讲,这一案件具有标本意义,其意义在于,业委会不仅可以向物管或第三方要求维权,同样也可以对业主不规范行为申请维权。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认为,该业主未征得其他业主同意,破坏了公共空间,已经造成侵犯他人权利,其他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回复原状。法官提出起诉方要拿出证据证明被破坏的公共空间在多大程度上造成危害,或许是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需要被告赔偿损失。界定损失应当如何赔偿,需要起诉方举证。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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