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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不影响房产买卖合同效力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15:38:36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的规定,在性质上是属于管理性禁止规范,不是效力性禁止规范。而根据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违法内容必须是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房产虽然还未取得房产证,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而且其房产证是可以取得的。因此,虽然房产证还没有办好,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是合法有效的。

  南京房产律师提醒:购买房产一定要要求业主出示房产证。如果业主出售时尚未取得房产证,买家应对业主能否取得房产证及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取得了整个楼盘的权属证明书(俗称“大确权”)的,即可办理单个商铺或者住宅的房产证。如果业主出售的商铺没有房产证,实际上买家也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房产买家可先签订《预购合同》,在《预购合同》中约定在业主取得房产的房产证时再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购买无房产证的房产给自己带来的风险。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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