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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回购”只是看上去很美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20:01:49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除非合同约定,业主能够退房的情况有8种。

  关注买房包回购

  低迷楼市迫使开发商使出杀手锏 深圳一楼盘提出“购房三年原价回购”

  近日,深圳一楼盘打算在12月3日开盘,该楼盘为了促进房屋销售打出“购房三年原价回购”的购房口号,吸引了大批想置业的市民,对于目前震荡的楼市而言,这一促销行为确实引起不小反响。

  专家认为,这一楼盘推出的“购房三年原价回购”的举措,完全是开发商的营销策略,在目前深圳楼市这样动荡低迷的时候,确实是给一些购房者一颗“定心丸”,但是三年退房的承诺看似美好其实很“虚幻”。

  文/记者龚夷菲

  开发商出“杀手锏”对抗“退房潮”

  购房三年原价回购

  打出这一惊人口号的楼盘就是绿景香颂,该楼盘销售中心张健告诉记者,该楼盘距离开盘还有大概一周的时间,但是已经吸引了很多置业者前来咨询。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在如今深圳楼市这么低迷的境况下,还有楼盘能够如此火爆?记者采访之后了解到,原因就在于近期该公司新推出位于深圳宝安区龙华镇的项目,并提出“购房满三年,不论房价是涨或跌,只要业主提出申请,开发商都可依照合同原价回购”。反观最近发生的业主退房事件,这一承诺让不少持币观望的购房者蠢蠢欲动。

  据介绍,该盘主打户型从35平方米~126平方米,预计售价将为16500元/平方米,张健跟记者说,如果于2011年12月3日购买一套价值165万元的房,在2014年12月3日,业主如不满意将可原价以165万元卖给开发商。同时,回购程序将完全参照深圳二手房交易程序,税费也按照规定由业主与开发商各自承担。对于没还完贷款的客户,需要先付完赎楼款。

  低迷楼市逼出绝招

  张健表示,在限购、限价的楼市政策下,开发商销售不畅,特别是中小房企资金周转更是面临巨大压力,近期某些开发商低价出货回笼资金,龙湖、万科等大开发商的部分楼盘也大幅跳水,引起老业主强烈维权和抗议,而他们的楼盘为了证明自己的品质,才提出“包退房”的承诺。

  张健说,购房满三年的业主,不论到时候房价是涨或跌,只要提出回购申请,开放商都以签订合同的价格回购原售物业,这也能规避房价下跌的风险。

  签订协议即可“退房”

  据该销售中心介绍,购房者在买房的同时可以跟开发商签订三年回购协议,比如该项目预计12月3日开盘,当天签订回购协议后,3年后即2014年12月3日,到时候,如业主希望开发商履行回购承诺,业主可以提出申请,大约2个月后开放商将按原购房合同价将房款返还业主。

  专家:“回购”只是看上去很美

  深圳市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绿景香颂推出“购房三年原价回购”,这完全是开发商的营销策略,目前深圳楼市动荡低迷,这一招确实给一些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这个承诺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很虚幻。三年以后,回购的概念执行起来可能性很小,以契税(1.5~3%/次,两次交易)、资金利息(3年)、二手楼交易营业税(5%)、装修(若毛坯交楼)等,业主虽然可以可免费占用三年(含入伙前时间)再原价退房,但实际上把交易成本算上去至少留有15%的回旋余地,所以回购真的不是说购就可以原价购的。比如以165万元的房价来计算,目前三年定期的利息是5%,如果回购,仅利息这一项,购房者就要损失近25万元,业主看似没有损失,其实损失很大。

  宋丁说,毕竟这一轮政策调控,把整个楼市调整得也差不多,接下来,深圳楼市的走势也会相对平稳,即便在未来几个月,直到明年两会前,政策松动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而整个楼价下降还是会有一定的空间。

  律师:注意签约主体才是合同的核心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关注两点,第一,要注意签合同的主体,和谁签约才是合同的核心。每个房地产开发商在做每一个楼盘项目时,都会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当该楼盘项目结束之后,该公司就会注销,或是将资产转走,如果像绿景香颂提出的三年之后可回购,但是如该项目公司无钱,那么如何支付回购的费用?金焰律师提醒购房者,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签约主体,必须是有实力的正规开发商做这个项目公司的担保人。

  第二,在签订的合同中,一定要留意广告语出现的承诺,类似于“购房三年原价回购”,同时对比较有歧义的话如“回购时间”、“市价”这些模糊概念,最好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专业的律师在场。金焰律师还强调,由于和购房者之间无正规的买卖楼房的合同,因此法院在执行的时候难度也很大。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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