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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者不可不知:四种情况可申请房产评估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20:17:03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保证双方利益,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进行房地产保险时。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申请抵押贷款时。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发生房地产纠纷时。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为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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