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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得不知道的房产名词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6 16:10:34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

  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考虑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外,对生活的质量也越来越注重,他们特别关注在商品房销售的广告中常见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3、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部,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请贷款,它最大的优点是利率低,1年至5年档,年利率只有4.14%,6年至30年档,年利率也不过4.59%,不仅低于现行同期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一般比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低1个百分点左右),而且要低于现行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下面以五年期的储蓄存款和公积金贷款为例进行比较:十万元存五年定期,五年后,客户可得利息14400元;申请公积金贷款十万元,在贷款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五年后,客户需支付利息10880元,存贷之间的利差为3520元。而且,贷款金额越大、期限越长,利差就越可观。

  4、房屋的使用率指的是什么?

  房屋使用率是指房屋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衡量物业使用效率的重要标准,目前物业市场上出售的房屋大多以建筑面积表示,但对客户来说最具有实际使用意义的是使用面积。二者在数值上差距越大使用率越低。但是,使用率并不是越高越好。

  国家现行的政策对住房使用率有一个指导性规定,即要求高层建筑使用率不低于70%,多层建筑使用率不得低于75%。专业人士认为70%至80%的使用率都是比较合理的,购房者不应盲目追求使用率,当超过合理的限度时,一定要注意辨别是以牺牲居住品质为代价换来的,还是在设计上有所突破。

  一般认为,使用率越高,公摊面积就越少,相对的单位价格就更低;反之,要么是设计有问题,要么是开发商在捣鬼,反正购房者不划算?其实不然。房屋的价值除了套内使用面积以外,还与配套的公建、小区的环境和服务设施等相关联。真正高档的物业,是不能省略豪华的大堂、会所,即使是走廊也必须设计得宽一点才够档次。公共空间的品质的提升一要靠设计和后期管理,二要以一定的面积和空间作为代价。

  南方许多楼盘的公共部分做得非常好,但如果用使用率指标评定,就很难得到认可。北京也有过一些楼盘,为了提升楼盘的居住品质,设计了明亮的电梯厅、宽敞的公用空间等等,但相应的分摊面积加大,户型使用率降低?受到了一些非议。其实?这些东西也是为了客户使用的。一般来说,越是高档的房子,其公摊面积越大,使用率越低。所以,如果购房者仅仅从经济上是否划算的角度来考虑使用率的高低,是不全面的。

  国家现行的政策对住房使用率有一个指导性规定,即要求高层建筑使用率不低于70%,多层建筑使用率不得低于75%。由此可见,国家并没有把住房使用率的起点定得很高。专业人士认为70%至80%的使用率都是比较合理的,使用率应该有个合理的限度,并不是越高越好。所以,购房者不应盲目追求使用率,当超过合理的限度时,一定要注意辨别是以牺牲居住品质为代价换来的,还是在设计上有所突破。

  5、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

  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6、商品房的详细概念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2002年9月1日,北京市取消内、外销商品房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7、什么是契税和房产税?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8、公寓式住房

  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9、花园式住宅

  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10、跃层式住宅

  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的住宅建筑形式。 在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的一些开放城市建设较多。这类住宅的特点是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南,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较大的采光面,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这类住宅的内部空间因为是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颇受海外侨胞和港澳台胞的欢迎,在南方城市建设、买卖较多,近年来在北方城市的一些高级住宅设计中,也开始得到推广。

  11、经适房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就是有资格买的比如一家年收入不超过6万住房面积每人不超过15平米。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济适用房,在中国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12、什么样的房子是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的设计构思启发,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李氏设计为3.3米,而一般跃层式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用,户内设多处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地板。一层的厨房高2米,上层贮藏让高1.2米,上层直接作为卧室床面,人可坐起但无法直立。

  复式住宅的经济性体现在:

  1、平面利用系数高,通过夹层复合,可使住宅的使用面积提高50%--70%。

  2、户内的隔层为木结构,将隔断、家具、装饰融为一体,即是墙又是楼板、床、柜,降低了综合造价。

  3、上部夹层采用推拉窗及墙身多面窗户,通风采光良好,与一般层高和面积相同的住宅相比,土地利用率可提高40%。因此复式住宅同时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的特点。

  复式住宅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上有一些不足:

  1、复式住宅的面宽大,进深小,如采用内廓式平面组合必然导致一部分户型朝向不佳,自然采光较差。

  2、层高过低,如厨房只有2米高度,长期使用易产生局促弊气的不适感,贮藏间较大,但层高只有1.2米,很难充分利用。

  3、由于室内的隔断楼板均采用轻薄的木隔断,木材成本较高,且隔音、防火功能差,房间的私密性、安全性较差。尽管复式住宅有些缺点,但近年来建筑师通过不断改进、完善,不断探索,结合我国的国情,设计更加合理的结构。可以预见,这种精巧的复式住宅,由于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价格相对偏低,必然成为住宅市场上的热销产品。

  如何区分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住宅

  13、框架结构住宅

  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烂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成而的住宅。 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框架结构由梁柱构成,构件截面较小,因此框架结构的承载力和刚度都较低,它的受力特点类似于竖向悬臂剪切梁,楼层越高,水平位移越慢,高层框架在纵横两个方向都承受很大的水平力,这时,现浇楼面也作为梁共同工作的,装配整体式楼面的作用则不考虑,框架结构的墙体是填充墙,起围护和分隔作用,框架结构的特点是能为建筑提供灵活的使用空间,但抗震性能差。

  14、砖混结构住宅

  砖混结构一般指把砖砌体用作内外承重墙或隔墙,楼盖、屋盖、梁、柱(也可是砖柱)是钢筋混凝土作用在墙柱上的荷载,主要是由梁板传来的屋盖、楼盖上的活、恒荷载,它通过墙柱基础传到地基。作用在纵墙上的水平荷载(如风荷)一部分直接由纵墙传给横墙,另一部分则通过屋盖和楼盖传给横墙,再由横墙传至基础,最后传给地基,承重墙的厚度及长度是根据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通过计算来确定的。

  在砖混结构中的梁有门窗过梁、圈梁、雨蓬梁、阳台梁、楼梯梁等,这些梁的长度、配筋和截面尺寸,除圈梁是按构造配筋外,其它都是通过计算设计的,圈梁主要作用是提高房屋空间刚度、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提高砖石砌体的抗剪、抗拉强度,因此圈梁不是承重梁,当圈梁用作过梁时,只在过梁部位按设计配筋,其它部位仍是按构造配筋,有许多把圈梁当作承重梁对待,随意将圈梁下墙体敲掉,则留下了不安全的隐患。

  15、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7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16、住宅楼层划分情况

  住宅楼层划分情况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

  低层住宅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指四层到六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型上下叠加而成的住宅。多层住宅可以不设置电梯,楼梯往往作为多层住宅的主要上下楼通道。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叠拼别墅(也有叫叠加式别墅的)一般四至六层,由每单元二至三层的别墅户型上下叠加而成,如图5.5,实际上就是采用别墅户型的多层住宅,其中极少数有电梯的特殊一点。

  多层住宅一般一梯两户,每户都能实现南北自然通风,基本能实现每间居室的采光要求,一梯三户或一梯三户以上则必须牺牲一户或多户的南北自然通风,不值得提倡,现在也不多见了。多层住宅一般采用单元式,共用面积很小,这有利于提高面积利用率,但是同时也限制了邻里的交往。多层住宅的住户(除了一部分首层住户)由于没有自家花园,对土地的亲近感淡薄了很多。

  在现阶段我国的都市里,多层住宅多属于中高档住宅,购买者一般是为了追求较高的生活品质,合理的户型设计和优美的社区环境是关注的焦点。

  高层住宅指七层和七层以上,以电梯以主要交通方式的住宅。因为《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高层住宅由于其高度,楼层越高景观视野越好,所以一般高层住宅楼层越高单价越贵。而且离地面越远,大气的流动速度越大,自然通风效果越好。但是由于高层住宅离土地更远,住户对土地的亲和力更差,特别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高层住宅如果设计不妥,容易造成局部小气候的恶化,形成高楼风。

  小高层住宅指高层住宅中根据层数把7-11层的房屋,可以只设置一部电梯,12层以上的住宅要求设置两部电梯。高层住宅根据自然通风条件又分为板式高层和塔式高层。

  20、板楼和塔楼的区别

  板楼就是指“东西长、南北短”的楼型,一般板楼同层住户在2到4户,而塔楼则是指外观像塔的楼型,平面的长度和宽度大致相同,一般塔楼的同层住户在6户以上。

  板楼优点:从传统的居住舒适度而言,板楼的优势很明显,南北通透,便于采光通风;户型方正,平面布局合理;同层住户不多,居家比较清静;管理费用低,面积使用率高。

  缺点:房价较高,户内格局不可变。

  塔楼优点:建筑密度较高,房价较低;空间结构灵活,易于改造;结构强度高,抗震性好;居高望远,视野开阔。尤其是对于富有DIY精神的年轻人而言,采用大框架结构的塔楼,可以通过改装户内分隔墙改变户内格局,居住更为灵活,而且相对低廉的房价,也比较符合现有的收入。

  缺点:均好性较差,同一层总有一些户型在采光、通风方面比较差,而且面积使用率要低于板楼,很容易出现没有自然采光的暗厨、暗卫,居住品质大打折扣.

  21、[防忽悠系列]买房要看清“证”

  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买房,买房要注意什么天天问专家,问买过的人,就怕自己被忽悠,总结出买房就是要看清“证”。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买房置业是百姓的大事。一般人都知道,买房时应审查发展商所开发项目的五证,但是如何审查五证这是非常关键的。一般来说,五证中最重要的就是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按目前的操作规范,有了这两证就可以证明所涉项目的合法性。不过,笔者想提醒购房者的是,在审查时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两种,一种是临时土地使用权证:表明发展商仅交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另一种叫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证:表明发展商已交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由于发展商只交纳了部分出让金,所以其销售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主要体现在预售/销售许可证上销售范围的具体规定,购房者应注意购买房屋是否在销售范围之内。

  但是,仅仅了解五证是远远不够的,如何签订一份比较严谨的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许多购房者由于缺乏经验,在签买房协议时不严谨,以至于在与发展商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相应的合同规定而吃亏,这样的案例在报纸上经常可以见到。所以聘请一位房地产专业律师来协助购房,应该是个好主意。

  另外,在这里,笔者想着重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考察发展商的实力。根据笔者多年的实践经验,发展商的实力往往决定项目的成败。发展商的实力包括发展商的经济实力和项目运营能力。发展商的经济实力主要体现在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企业资质等。项目运营能力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能力,广告策划、销售策划能力等,在发展商的实力中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五证固然重要,但是隐藏在五证之后的相关问题恐怕更难发现,更容易产生不利后果,笔者在此提醒购房者要注意上述几点。

  22、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23、SOHO

  小户型产品介绍:SOHO

  概念:2000年1月8日,北京出现了“SOHO现代城”,并在三个月内一销而空。而“SOHO”这个在家办公的概念,也开始在中国蔓延,成为无数希望自由办公的人员的从业经验,或者待业借口。“SOHO”是一个有争议的产品,可是它的中心概念,已经广为流传并且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

  户型:SOHO最初的本意并不是小户型的概念,现代城的面积就在150平方米—300平方米,可是当它作为生活态度传播并离开北京进入国内其他城市以后,慢慢地开始与单身、个性、自由等概念结合起来了,于是,很多城市的SOHO公寓以小户型亮相。

  24、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5、独栋别墅

  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下有私家花园领地,是私密性极强的单体别墅,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这一类型是别墅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私密性强,市场价格较高,也是别墅建筑的终极形式。

  26、叠拼别墅

  是Townhouse的叠拼式的一种延伸,介于别墅与公寓之间,是由多层的别墅式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成。一般四至七层,由每单元二至三层的别墅户型上下叠加而成,这种开间与联排别墅相比,独立面造型可丰富一些,同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联排别墅窄进深的缺点。

  27、联排别墅

  有天有地,有自己的院子和车库。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元住宅组成,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每几个单元共用外墙,有统一的平面设计和独立的门户。Townhouse别墅是目前大多数经济型别墅采取的形式之一。

  28、双拼别墅

  它是联队别墅与独栋别墅之间的中间产品,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目前,在美国比较流行的2-PAC别墅是一种双拼别墅。降低了社区密度,增加了住宅采光面,使其拥有了更宽阔的室外空间。双拼别墅基本是三面采光,外侧的居室通常会有两个以上的采光面,一般来说,窗户较多,通风不会差,重要的是采光和观景。

  29、二手房

  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北京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场。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30、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产权指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地产所有者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1、住房公积金

  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极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3)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可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机制,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住房问题。

  32、按揭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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