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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方案购买公有房屋如何规定?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8 08:22:01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答: 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吸能享受一次。购房的建面积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按市场价出售。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投资利息、税金和管理费等各项因素构成。

  一九九四年公有住房的出售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面积902元。出售时再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率。住房的成新折扣率每年为2%。

  对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者给予以下优惠:

  (一)按规定享受工龄等优惠。

  (二)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三)免缴房产税、契税,并缓征地租。

  (四)购买新建公有住房的,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五)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免缴营业税、预算调节基金和能源交通基金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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