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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动迁补偿款如何继承?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7 20:01:20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答: 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 ,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确定了继承人的,动迁补偿款归新的继承人;若尚未确定继承人的,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声明放弃继承,且系争房屋权利未发生变动的,系争房屋的权属归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确权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依法确认各方的权利份额。但系争房屋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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