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07-98118
159962-98111
当前位置: 南京房产律师姬传生 > 房屋买卖商品房的分类

商品房的分类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9 08:51:56    当前栏目:房屋买卖    来源:    阅读:

  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可分为: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

  住宅用房是指专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

  ? 商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

  根据房屋存在状态,商品房又可分为:现房和期房。

  ? 现房是指已经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房屋,买卖现房的行为成为现售。

  ?期房是尚未建成还没有通过验收的房屋,买卖期房的行为称为预售。

  根据房屋的销售对象,可以将房屋分为外销房和内销房

  外销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这种区分布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已基本上取消了这种做法。比如北京市内、外销房的规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取消,不再有内销房和外销房这两个概念,对购买人主体统一采取国民待遇原则。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Copyright © 姬传生律师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57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