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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洪其:行政失当缘于忽视群众利益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6:46:50    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来源:    阅读: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潘洪其

  位于鼋头渚的宝界、充山、犊山三个村庄,紧邻太湖。世代居住于此的村民最近被通知要搬迁了,说是为了治理太湖污染。村民们不认可这个理由。宝界村自发成立的拆迁协调小组负责人钱朝富说:“我们世代居住在这里,为什么以前太湖就没被污染?”

  这起纠纷中,起码有三点值得质疑。其一,政府涉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为商业开发鸣锣开道。按照当地政府出示的规划,三个村庄进行整体搬迁,是“园林环境整治建设”的一部分。然而有村民在政府网站上看见,村庄所在地将来要建一个“风情休闲度假中心”。一名政府官员也承认,“土地现在肯定是用于环境整治,但是今后怎样,我不能保证。”

  其二,地方政府涉嫌借征地拆迁与民争利,甚至不排除有“克扣民饷”之谋划。鼋头渚景区三个村庄的土地早在1982年就收归国有,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村民拆迁应得补偿价当与无锡城市的平均房价看齐(目前在每平米8000元以上)。然而,当地政府却按照《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每平方米只给予补偿550元,其间的巨大差价令人咋舌。

  其三,地方政府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忽视群众权益。在事先未履行调研、协商、听证、谈判等必要程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就向村民下达“告知书”限定搬迁日期,并扬言对不配合搬迁的村民“坚决予以打击”,完全是一副“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的态度。

  如此次是为商业开发,则政府根本无权介入拆迁;如确为园林环境整治,作为拆迁的当事方,政府更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霸王硬上弓”。无论哪种情况,在拆迁处理上当地政府都出现明显的行政失当。令人担忧的是,政府与村民之间一方要“坚决打击”,一方则“搏命也要保村庄”,事态有可能恶化。当务之急,政府亟需摆正自身位置,认识到尊重群众利益的重要性,积极寻求妥善解决之道。当地政府必须认识到,惟有端正态度,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才能从根本上协调矛盾、缓和冲突,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三方共赢。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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