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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装修房屋借款 到期不还房屋被拍卖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9 09:59:28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偶尔会听到有人调侃:“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人们对此语大多一笑置之,可真要自个儿碰上了又有几人能笑得出来。家住江西省贵溪市彭湾乡的施范就不幸“中了枪”。

  2007年,施范的好友饶坤和黄华夫妇房屋装修,慷慨的施范一下将自己的积蓄115000元借给了友人,说好了到2008年3月还。可到了约定的期限,饶坤和黄华夫妇却还不了钱了。这毕竟不是一笔小钱啊!施范这下可急了,多次前去催要,无奈还是要不到钱。

  到了2009年3月,友人还是没能还上债务,无奈施范只好到法院起诉,经庭审审理,2009年8月2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判决饶坤和黄华夫妇在十日内偿还施范本金115000元及利息20600元。2009年12月7日,饶坤夫妇还是未能履行其义务,施范只好向贵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成想饶坤夫妇此时人都找不到了。因饶坤夫妇行踪不明,法院对其财产清查后除二人有房屋外也未有其他财产,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贵溪市人民法院对饶坤和黄华夫妇的房屋依法进行评估、拍卖。2012年12月11日,施范在法院领取了执行款。他告诉我们:“本是借钱给友人装修,如今却卖了他们的房屋。实在是无奈啊!”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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