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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不容忽视的细节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7:06:45    当前栏目:房屋租赁    来源:    阅读:

  房东:看房时热情洋溢,签了合同交了钱就冷言冷语,甚至联系不到“人间蒸发”,现在的房东也会“七十二变”。租房前多了解一下房东的情况。可以与房东多聊聊,也可以找隔壁邻居打听一下房东的情况。房东最好是本地人,这样比较容易找到。最重要的是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比如固定电话、手机、公司电话,万一房子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找到房东。

  合同:租房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一签,也就是说租期为一年,而押金和付款方式可以与房东商谈。汉宇地产业务人员在从事租赁业务时经常碰到一些学生为了租房急匆匆地付钱,其他条件都听从房东的,甚至不看合同就签字。由于刚刚毕业资金有限而且工作变动比较频繁,在签订合同时,毕业生应尽量将每次付款的时间缩短,并降低押金的数量,如果房东同意,最好能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退房而不没收押金,这样方便换工作后及时换住处而不被房东没收押金。

  合租者:虽然都是刚毕业的学生,但生活背景有很大差异,生活习惯也千差万别。通过朋友、熟人或者网络认识的合租者不妨多聊聊。如果遇到难以相处的或者有不良生活习惯的,尽早提出分开。

  费用:水电煤费看起来是小事一桩,但几项相加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个人用多用少很难计算,容易引起纠纷。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就与合租者约定费用支付原则。

  公共卫生:租房时最好与合租者约法三章。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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