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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建基站 45户居民状告中国移动胜诉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29 10:02:53    当前栏目:房产案例    来源:    阅读:

  多次反应未得妥善解决,8月8日,广西田林县乐里镇河南片住宅区罗海等45名居民一纸诉状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告上了法院。

  2010年底,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在没有征得河南片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在其职工位于小区中心地带的谢春艳家楼顶非法建设高度危险物(乐里林场基站),后又于2012年2-3月份再次将该基站扩高近30米,造成高度危险的电磁辐射污染,高度危险的噪音波污染,致使小区内的老人、小孩遭受电磁辐射侵害,路经基站下方时总是提心吊胆,担心基站有可能会砸落下来的危险,以及出现各种不适应现象。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拆除基站。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限于2012年9月30日前拆除田林乐里林场基站,拆除费用自行承担。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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