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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律师释疑: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程序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04-30 10:14:40    当前栏目:房产开发    来源:    阅读:

  一、办理依据: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查勘—审批—备案

  三、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

  四、所需资料:

  1、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证

  2、 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 转让合同

  4、 投资额证明(双方签字盖章)

  五、办理时限:20日

  (由市房管局开发建设科负责办理)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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