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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履行土地行政管理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申请书

作者:专业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07-04 16:51:39    当前栏目:征收知识    来源:    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姬传生,徐州市东店子农干校宿舍4号楼2单元201室业主。通讯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1号国际服务外包大厦01--A--11楼,联系电话:137**********

  申请公开信息的描述:

  公开农科院地块范围和农干校宿舍地块的信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了解确认上述地块具体范围。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扫描件或者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获取信息的方式:快递

  申请信息公开的背景:

  申请人作为云龙区东店子农干校宿舍4-2-201室业主,同时作为徐州市两届农业界政协委员,知晓农科院地块系属基本农田,本人房屋系属两证齐全的合法财产;但云龙区政府意图以农科院地块改造名义征收本人房屋。申请人对云龙区政府征收合法性存疑,经云龙区政府释明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确认,上述信息属于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此致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姬传生

  2016年9月28日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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