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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出钱仍然享有房产份额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2:13:52    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来源:    阅读:

  情侣分手分房产

  如何分割起争议

  家住六合的小伙小栗与一位来自安徽的姑娘多年前相识并发展成恋人。2007年底,两人看中六合一处房子,准备买下来结婚用。经法庭调查,买房的定金和首付款10万元以及尾款20万全部是男方支付。但当时应晓倩要求,小栗在房产证上加上晓倩的名字。

  但房子买好两天后,晓倩便出事了。2008年元月的一天,她坐同事的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尽管命是保住了,但晓倩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因脑部受损,她连话也不能说了,没有记忆,不能写字。小栗照顾了女友一段时间,最终决定分手。之后晓倩回到安徽老家休养。小栗打算把婚房卖掉,因为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必须两人都同意才能卖出。小栗提出给晓倩一定的补偿,而其家人协助他把房子卖掉。不过对于具体的数额,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最终调解

  男方拿出10万补偿

  庭审的最后,小栗与晓倩的姐姐同意调解。小栗表示,尽管购房时女方没有出资,但前女友遭此噩运,他愿意给女方10万元作为房产分割时的补偿。晓倩的姐姐也当场表示同意,并协助小栗卖掉房子。

  法官点评

  产权证上有名字

  就有分割权

  在女方未出资购房的情况下,她也可以主张分割房产份额吗?审理此案的汪法官向记者解释,按照《物权法》共有人的产权分割规定,买房子时没出钱的一方,只要他/她的名字也在产权证上,也有权利要求份额。“但这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划出份额。如果两方都出资了,并且能查明,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如果无法确定出资额,就按等额享有的原则,双方平分”。(文中人物系化名)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基于不动产权登记的正确性推定,物权无因性理论,法院的调解是正确的。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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