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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网签可以毁约吗?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7-12-19 20:34:28    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来源:    阅读:

  目前在大多数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二手房交易的程序越来越规范,基本都要求进行网签备案,那么一个问题也就随之而产生。那就是,由于二手房的房价不断上升,卖主毁约,要求买方协助自己撤销网签备案。这样的行为和要求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吗?买方又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很多买方购房者带着这样的困惑向南京房产律师进行咨询,恰好在最近举办的一个房产律师论坛上,南京房产律师也就这个问题与广大的同行进行了探讨。

  南京房产律师认为,卖方这种行为不但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买方坚决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网签备案的这种合同形式,就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因为双方将交易的标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交付期限、价款数额、价款支付方式等合同的基本内容,以书面形式填写在房屋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模板中,形成了在特定的计算机设备中可以存储、浏览的计算机文件,该文件内容主要是以文字的形式来加以展现的,符合书面合同的特征,因而不能随意加以撤销。

  在南京房地产律师办理的多起案件中,买方和卖方都没有事先签订纸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而是直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事后卖方毁约,要求买方撤销网签。买方和卖方当初没有签订纸质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或者是因为双方嫌麻烦,认为直接办理网签比较简便,反正网签总是要办理的;或者是卖方有意给买方下套,以达到其在房价上涨时毁约的目的。然而,根据房产律师的了解,目前各大城市所发布的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流程,都规定买卖双方填写相关信息时需要对标的物进行确认,要明确价款、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随后才能进行网签;网签的内容包含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同时很多城市还会将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内容要求在印刷版的纸质合同上进行签署,从而进一步强化了网签备案的要式合同特征。办理网签后,还需要持相关的文件前往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应的税款,政府部门对网签合同的效力的认可十分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如果一味地要求买方配合撤销网签无疑是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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