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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 房产如何分割?通过赠与方式将房产回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8 09:07:37    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来源:    阅读:

  父母为自己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回赠方式避免财产流失。

  夫妻双方因故离婚,通常会造成家庭房屋产权变更。但在具体办理时,因一些房产利益方面的纠葛,导致夫妻离婚后,在处置房屋产权方面会遇到不少问题。以下事例对类似问题的处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苦恼」父母出资的新房离异妻子将分一半

  提示:婚后取得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镜头1

  陈先生于2000年结婚。婚后,陈先生夫妇一直住在1997年小陈单位分给他的一套约40平米的旧房里。2005年,陈先生的父母想改善住房条件,就拿出全部积蓄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规定今年10月交房。由于陈先生父母年事已高,办房产证时就直接以陈先生的名义办理了,但事实上,陈先生未出一分钱。

  前不久,陈先生和妻子因感情不和,两人想离婚。陈先生担心离婚后,按相关规定,妻子将分割这两套房产,但新买的这套房子是父母出的钱,实际上并非陈先生的私有财产。现在陈先生一筹莫展,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

  律师指南:陈先生的妻子在离婚后是否有权分割陈家的两套房子,取决于房子是否属于陈先生及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判断的标准就是看二人结婚的时间和取得房产的时间:陈先生在婚前取得的房子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小陈的个人财产;陈先生在婚后取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先生父母于2005年买的这套新房是于陈先生婚后买的,产权证上属的也是陈先生的名字,属于陈先生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陈先生的妻子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这套新房。

  根据目前的事实状况分析,如果陈先生与其妻子离婚并分割房产,单位分给陈先生的旧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归陈先生单独所有。

  陈先生父母买的新房,由于以陈先生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在法律上应视为陈先生接受父母赠与取得的房产。不过,陈先生是在婚后取得该房产,因此这套新房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陈先生离婚时,应当与他妻子平等地分割该房产。具体分割方式,可以一方分得房子,而给对方相当于房价一半的金钱补偿。

  「波折」开发商不同意房屋产权变更

  提示:如果合同另一方不同意,购房者不得将房产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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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咨询了几个律师后,陈先生了解到通过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或赠与方式,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转到父母名下,这样就可以在离婚后避免与妻子分割房产了。

  于是陈先生便携带相关文件找开发商商量能否变更户主姓名,但开发商坚持说不行,给出的解释是他们已备案,不能一房两卖,陈先生很疑惑,房产在期房时就可以转卖,房产证也能办,他又不卖房,只是变更成父母的姓名,为什么不行?

  律师指南: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房人(业主)的变更,实质上是合同中买方的变更。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变更,我国合同法有一定限制性规定,其中最基本一条便是当事人的变更要得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那么当事人不得随意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开发商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卖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购房人变更业主姓名。

  某些开发商出于种种考虑拒绝变更业主姓名,这种做法是法律所允许的,这是开发商享有的一项权利。在本例中,陈先生与父母虽属一家人,但在订立合同及确定财产归属问题上,陈先生的每个家庭成员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一家人之间的更名在法律上也具有重要区别。

  陈先生想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变更业主,必须争取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因为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变更业主须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重新备案。此外,陈先生一家还要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说明变更业主的原因。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曙光」通过赠与方式将房产回赠父母

  提示:如未取得离异妻子同意,赠与行为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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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家人商量后,陈先生打算通过赠与的方式,在拿到产权证后,把父母以儿子名义买的商品房回赠给父母,然后再和妻子离婚。以避免离婚后与妻子分割房产的结果。为此陈先生又去有关部门咨询房产赠与的相关手续和条件,但询问后得知,房交所没有妻子的同意,是无法办理赠与的。

  陈先生觉得不管能否取得妻子的同意,至少可以试一试。

  律师指南:按照目前的情况,为使房产回归到真实产权人名下,建议陈先生的父母可作为原告在房屋管理部门颁发产权证之前,以陈先生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新房的所有权归陈先生父母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陈先生一家应向法院讲清购房款的实际付款人及购房的真实意图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判决书生效后,陈先生一家可持法院判决到房管部门,要求房管部门将新房产权办至真实购房人,也就是父母的名下。这种做法有时限要求,必须在房产证颁发之前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否则法院将按照房产证记载的名义产权人确认该房产的权属。

  房产赠与流程

  第步1

  赠与方与受赠方签订书面赠与合同。

  第步2

  双方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提交有关资料,缴纳相关的税费。

  第步3

  受赠方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赠与行为完成。有效的房屋赠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赠与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赠与人赠与房产的意思是完全真实、自愿的;所赠房产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赠与人对房产拥有处分权,如果该房产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还要经过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当事人办理房屋赠与需准备的材料主要是房产证和赠与合同,房产有其他共有人的还要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房产赠与受赠人的书面声明。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资料,相关部门备有统一表格。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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