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要求分割债务人父亲遗产清偿债务被判驳回
作者:南京房产律师 发表时间:2014-04-19 12:04:09 当前栏目:房产咨询 来源: 阅读: 次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思法)赖某欠厦门某公司30多万元没钱还。该公司老总请求分割赖某父亲留下的房产来抵债,被法院驳回。
2010年5月26日,厦门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赖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赖某支付该公司30多万元欠款及逾期赔偿金,赖某却说没钱可还。
2011年6月,该公司老总发现,赖某的父亲死后留下一套房子,就请求分割该房产。但是,赖某一共有兄弟4个,父母生前承诺,谁帮他们购买了墓地,他们的房子就由谁来继承。2010年4月,赖某的弟弟阿通(化名)给父母买了墓地。父母死后,2010年8月,兄弟三人就签订了房产继承协议书,房产由阿通继承。
思明区法院认为,阿通是在2010年4月为父母购买墓地,而赖某的合同纠纷是发生在2010年5月,而且,2010年8月,兄弟三人同意房产由阿通继承。因此,初审驳回了该公司的请求。
爱生活房产专业律师南京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十九年知名房产律师执业经验,十五年高校教师资历,两届徐州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精通南京二手房律师业务,办理大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和房屋征收案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南京市安置房二手房交易法律事务.解答房产律师咨询电话13770798118.
热门推荐文章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房产法律解答专题